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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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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全市各类残疾人组织的统一机构,是从事残疾人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构。

一、主 要 职 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管理协调与残疾人相关事务,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和交流;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残疾人更好地融入到社会生活之中,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

(二)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团结、教育残疾人遵法守纪,履行应尽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乐观进取,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宣传残疾人事业法规、规章和典型案例,促进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工作社会化。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残疾预防、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安装等工作,为残疾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六)开展残疾人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或自谋职业。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七)指导、协调、监督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创造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

(八)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生活。

(九)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残疾人相关救助的职责。

(十一)监督、管理审核全市残疾人证发放工作,组织对残疾人等级认定工作,建立残疾人数据库。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十三)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 设 机 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残联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维权科)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残疾人社会保障救助工作;指导、管理审核残疾人证的发放,残疾人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康复科

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协调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三)群宣科(教育就业科)

宣传残疾人事业及有关法规;宣传残疾人典型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社会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体育运动和竞技比赛;指导基层残联、残协开展工作;指导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工作;联系福利企业;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室(维权科)    2875226

康 复 科            2810403

群宣科(教育就业科) 2875229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212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