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困难残疾人白内障患者手术补贴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铜陵市残疾人联合会 被阅览数:次
一、实施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年度内已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
3、享受城乡低保或属于原建档立卡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接受复明手术的困难残疾人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付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次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对象应补尽补。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向户籍所在乡镇(办)残联或直管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铜陵市困难残疾人白内障患者手术补贴申请审批表》,提供以下资料:
1、医院白内障手术证明材料(出院小结和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复印件);
2、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扶贫手册复印件);
3、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
乡镇(办)残联和社区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上报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和审批,并将审核通过的手术补贴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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