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铜陵市残疾人联合会 被阅览数:次
实施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辖三区为年龄18周岁﹣59周岁、枞阳县为年龄18周岁﹣69周岁(起算截止日期以6月30日为准),有托养服务需求的一级智力、一级肢体和一、二级精神残疾人(含有上述残疾类型和等级的多重残疾人)。
补助标准:按照10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于机构集中托养的,依据签订的服务协议拨付至确定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等用于补助服务对象接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居家托养服务的,通过打卡发放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存到补贴对象账户中,由补贴对象自行领取,自主选择购买机构或者残疾人家属、邻里等提供的服务,各级残联组织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申请流程:凡符合条件且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首次应于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提出申请并填写《铜陵市“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初审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对已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提出更改服务方式的按新增对象重新申请)。8月31前打卡发放补贴资金,资金项目使用“残养”名称; 对于机构托养补助按协议支付给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
咨询电话
市 残 联 2827038
枞阳县残联 3211932
铜官区残联 6862587
义安区残联 8825408
郊 区残联 289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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