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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6 来源:铜陵市残疾人联合会 被阅览数:

一、《铜陵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1、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0-6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在医疗保险报销后,手术费用个人实际承担部分予以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2、对0-14周岁残疾儿童符合康复内容的其它手术, 在医疗保险报销后,手术费用个人实际承担部分予以救助, 救助金额不超过1.6万元。

3、对0-17周岁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予以救助0.6万元,由残疾儿童家庭选择专业机构自行适配。助听器5年内不重复救助。

4、接受定点机构长期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的残疾儿童, 每人每年救助1.6万元,其中补贴家庭费用0.3万元。对长期接受康复训练的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儿童家庭以及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和孤儿保障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家庭每年另行补贴家庭费用0.2万元。

救助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的乡镇办残联或者直管社区提出申请,提交具备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儿童诊断证明材料,如实填写《铜陵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二、《铜陵市成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对听力残疾人辅具适配实施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铜陵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并有适配需求的听力残疾人。

2、补贴目录:听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包括耳背式助听器(含电池)易写板、闪光门铃、可视门铃、震动闹钟、振动式提醒手表等辅助器具及相应补贴标准,其中对助听器还明确了定点验配机构。

3、补贴种类:多重残疾人申请适配补贴的辅助器具,每年总件数不超过3件;其他类别残疾人总件数不超过2件。听力残疾人根据验配结果可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在使用年限内重复申请同种辅助器具,不予补贴。

4、补贴标准:购买《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价格在500元(含)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目录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

适配价格高于5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低保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对象、一户多残或重度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 500元部分给予100%补贴,其余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超出500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

5、申请方式:残疾人本人或其亲属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 平台,或者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直管社区或乡镇(办)所属相应类别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事项,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补贴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其亲属也可以《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直管社区或乡镇(办)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铜陵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实施线下申请,由县(区)残联审核审批和组织评估。申请人依据评估结果,可自行购买,也可以向所在县(区)残联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直接购买,也可以委托县(区)残联代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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